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
修订药品说明书、包装标签公众告知书

----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药品行业颁布的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(24号令)等相关规定,我公司对所生产的药品说明书、包装标签进行了修订和规范。修订后的药品说明书、包装标签部分品种增加了[不良反应][注意事项]等有关药品安全性的相关内容(具体品种清单附后),请消费者在购买和服用前查询相关信息,登陆本公司(www.up2004.com.cn)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(www.bjda.gov.cn)网站。
此次修订仅限于药品说明书、包装标签的相关内容,药品执行标准及品质未发生任何变化。
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,2007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原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的产品可流通和使用至有效期届满。
特此公告。

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
二○○七年八月二十八日

说明书中增加了[不良反应]、[注意事项]的具体品种清单和内容:
七宝美髯丸:[不良反应]:尚不明确。
[注意事项]: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七宝美髯丸说明书文字样稿:
核准日期:2007年04月06日


七宝美髯丸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

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七宝美髯丸
汉语拼音:Qibao Meiran Wan
【成份】制何首乌、当归、补骨脂(盐水炙)、枸杞子、菟丝子、茯苓、牛膝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;味甜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补肝肾,益精血。用于肝肾两虚,须发早白,牙齿摇动,遗精盗汗,腰酸带下,筋骨痿弱,腰腿酸软,带下清稀。
【规格】每100粒重10g
【用法用量】淡盐汤或温开水送服。一次1袋(6g),一日2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包装】复合膜袋装。每袋装6g。
【有效期】48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(中药成方制剂)第1册、药典业发(1998)第57号 WS3–B-0008-89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1020015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福海路一街
邮政编码:(注册地址)100176
电话号码:(010)67856637
4006500388
传真号码:(010)67856212
注册地址: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8号-B1-202室
网 址:www.up2004.com.cn

 
  


公司地址: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8号
电话:(010)67856380传真:67856380
健康咨询医师:徐凯、李帅